2017年10月9日,链车金服发生逾期事件,从而引发一些社会影响。2017年10月12日,链车金服前股东上海光大利合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做出相应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光大利合就链车金服逾期事件的垫付公告
致社会各界广大投资人:
忠心的感谢各位投资人一直以来对上海光大利合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原光大利合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利合”)】的信任和支持。
光大利合隶属于光大国际建设工程总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是一家国有全资子公司。总公司是国家建设部核准的工业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市政公用三项一级资质,和具有国际承包资质的国有大型施工企业。光大利合主要从事国内大宗物资贸易、进出口业务及股权投资等金融业务。
针对此次链车金服逾期事件,光大利合就此公告:
一、经多方协调,光大利合拟定如下方案:
1. 光大利合已成立应急处理小组拟定方案最大程度保障投资人权益;
2. 光大利合将全部垫付本期逾期所有本金以及利息;
3. 自本公告发布日期起,
a) 截止公告日为止,所有到期未兑付的投资用户,光大利合将一次性全部垫付,目前资金已全部准备就绪。还款过程需与中金支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支付”)就还款的技术问题进行协商,待技术问题解决后,光大利合将于第一时间打款至中金支付账户,预计资金到中金账户时间为2017年10月12日 15:00:00 前,具体到各投资人账户时间以中金账户规则为准;
b) 投资到期期限为2017年10月12日以后的用户仍旧按原还款计划进行兑付,如果三个逾期融资方(乐清市乐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温州万祺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温州博恩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未如期兑付,链车金服承诺将会负责兑付,并由光大利合协助配合。
二、链车金服股权变更说明:
上海中森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由原光大利合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现为:上海光大利合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朗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茵投资”)发起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0万元,系上海光大利合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3000万元,占注册资本65%,上海朗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7000万元,占注册资本35%,是专业从事供应链金融服务的信息平台。
2017年5月,上海商迪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迪贸易”)、上海荣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洲投资”)开始与我们接洽并购事宜,光大利合和朗茵投资于2017年6月13日交易方签署股权转让意向协议,并达成中森金融服务有限公司(链车金服)100%股权转让意向。
2017年7月17日正式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开始办理工商变更流程,因涉及国资股权转让,前置条件需办理产权交易所交易程序,涉及时间较长。相关产权交易凭证如下:
根据2017年7月17日的股权交易合同约定:1.商迪公司受让光大利合公司持有的上海中森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链车金服)65%的股权(下称“标的股权”)截止时间点为2017年6月20日。2.标的股权转让自2017年6月20日至正式办理股权转让手续,在光大利合公司持股期间,链车金服的一切债权债务由链车金服新股东享有和承担,与光大利合不存在任何关系。
上海光大利合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以及上海朗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21日正式移交上海中森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链车金服)运营和控制权。由于链车金服新股东租用新的办公场所(上海市徐汇宜山路407号尚光金座1505室)正在装修,所以链车金服仍借用光大利合办公场所。
2017年9月22日,产权交易流程正式办理完成,上海商迪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上海荣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获得上海中森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链车金服)100%股权。
2017年10月11日,上海中森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取得工商变更完毕后的营业执照,法人代表同时变更,最新营业执照为:
三、链车金服逾期事件发生原委:
链车金服自2016年1月5日正式上线运营,持续健康运营到2017年6月这一年多的时间,一直零逾期。
2017年6月21日起,上海中森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开始由新的股东接手运营并开始发资产标的,平台新股东陆续签署新的三家融资方(乐清市乐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温州万祺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温州博恩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9日,上述三家融资方无法按期还款,造成逾期;
2017年10月10日,因无法联系上述三家融资方,造成购买这三家融资方标的的投资人无法正常收回投资款项,从而引发逾期事件。
四、光大利合声明
光大利合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坚持发展与稳定并重,我们充分认识到金融的安全稳定是经济健康发展的前提和保障,因此我们坚持把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稳定放在最重要的位置,企业发展坚持稳中求进。
对于链车金服此次逾期事件,光大利合事实上已和链车金服无任何法律关系,因众多投资人对光大利合的信任而选择链车金服,光大利合不愿意看到投资人失望,同时为了稳定金融环境故而做出垫付决定。经与链车金服协商,投资人在接受光大利合垫付款后,该投资人和链车金服所签署的《投资居间服务协议》视为链车金服已履约,所签署的《借款协议》的债权视为自动转让给光大利合。如投资人有异议不愿接受光大利合的垫付,须于投资到期前书面递交相关文件至链车金服,并于收到垫付款后的3日内将垫付款项打回光大利合账户,详情请参见链车金服公告。
最后,光大利合将运用法律手段和各种措施进行催收,及时准确地掌握上述三家逾期融资方可供执行财产情况,一旦发现可执行资金、财产,及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手段,最大程度实现此次债务的催收效果。同时,催收如有新的动态,将及时公示给链车金服各位投资人。
本公告解释所有权归上海光大利合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所有。
上海光大利合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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