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业内某平台陷入服务费过高,被质疑为高利贷的风波。笔者整理发现,原来是有借款用户以平台收取服务费太高,质疑变相收取高利息为由,拒绝偿还借款本息以及逾期费用,一时间,引发行业关注。带着几个核心问题,笔者专门走访听取了专业律师的讲解,我们不妨来梳理下。
首先,P2P平台收取的服务费是不是利息?
需要明确的是,利息只有出借人等借款资金提供方才可以收取,而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的机构或者为借款人提供信息咨询等服务的平台作为纯粹的服务方,基于其向借款人提供的服务项目有权收取服务费,该服务费并非借款利息。
至于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的机构“信息中介”的定位,在这两年新出台的几项法规中也得到了确立。2015年7月,央行等十部委发布 《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2016年8月24日,银监会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都明确了这一点,同时也肯定了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的机构向借款人以及出借人提供服务为有偿服务,有权收取相应服务费。
第二,服务费过高是否高利贷?
其实明确了第一个问题,第二个问题的答案也就很容易得出来。服务费并非利息,即便出借人因为差异化定价等问题,付出了较高的服务费,单从法律上来看,也不能将之界定为高利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15年9月1日起施行)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虽然“高利贷”没有明确的法律界定标准,但如出借人索取的借贷利率高于国家规定的标准,可视为高利贷。
第三,服务费收多少合理?
这是一个比较难回答的问题,也是最易产生矛盾的部分。作为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的机构,收取服务费是合法有据的,至于收取多少才算合理,目前法律上并没有限制。
这也容易陷入一个经常性的争议当中,合法是否就合理?
从整个行业来看,服务费高低不等,且根据借款本金多少、借款期限长短不同有很大差异。不过作为借款人来说,肯定希望服务费越低越好。从良性的发展来看,随着科技的发展、信用体系的完善、市场的发展,服务费随市场需求自行调节应当是个必然趋势。
第四,借款人碰到这种情况应当怎么处理?
律师表示,借款人以服务费过高或将服务费解释为高利贷为由,提起诉讼要求免予服务费、利息、逾期费用的,如服务费的收取有相关合同依据,行业中大量司法判例显示,该种主张在司法审判中不会得到支持。讲到这里,提醒想要借款的用户应认真了解清楚相关信息后作出慎重决定,在平时一定要学会科学用钱,虽然没有必要锱铢必较,但也不能随心所欲,要“存有余粮”以备不时之需。
当然,很多用户因为信用记录空白或者不足,难以在银行借钱才转而到P2P平台借款。所以广大借款人也应该树立良好的信用意识,既不能不管不顾的借款,也不能抱着投机心理,只借不还。要注重良好信用的积累,这样无论通过什么途径借款,成本都不会太高。
总的来说,现在的金融服务,尤其是借款服务,覆盖还很不完善。要让人人都有信用、都能以低成本借款,这个目标的达成还很远。也希望接下来相关的规定会进一步的完善,服务费收取的水平也做到有法可依,既合法又合理。